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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通波澜壮阔的反“清乡”斗争中,不仅有威武雄壮的军事斗争、针锋相对的政治斗争,还有扑朔迷离、引人入胜的经济斗争。它是反“清乡”斗争中不可或缺的一条战线,与军事斗争、政治斗争相辅相成,构成了反“清乡”斗争的大剧。本文试对此作一初步论析。
日本国土狭小、资源匮乏,物资装备补给有限。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日本本国,无论人力,还是自然资源都根本支撑不了规模如此大的一场战争。在中国战场上,日本实行“以战养战”“现地存活”的战略,通过在中国的占领区内实行各种残暴的掠夺来弥补战略资源匮乏。
对中国的经济掠夺是日本侵华的重要目的,据统计,日本在侵华期间,至少掠夺中国8亿吨粮食、6亿多吨煤炭、5亿吨铜铁矿石、2亿吨稀土,还有数不尽的文物和艺术品,大大增强了日本的战争实力。
早在1938年,日本就在《昭和军制建设纲要》中强调:“总体战发展到顶点,所使用的手段分为武力、经济、政治和思想等四个方面,以此求助于政治、经济、文化诸多手段补其不足”。1940年11月13日,日本御前会议提出,为了“适应于进行持久战,并恢复和增强为建设大东亚新秩序所必需的帝国国防力量的机动性”,要在华中,华南和华北“彻底整顿这些占领地区的治安状况,彻底开发并获取国防资源。”根据这一决定,日本的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于1941年1月提出了以长江下游为起点,逐次进行清乡的方案.1941年3月24日,汪伪中央政治委员会成立清乡委员会。日方指定汪精卫任“清乡委员会委员长”,陈公博、周佛海为副委员长,李士群任秘书长,陈壁君任总干事。“清乡”计划总的精神是:七分政治、三分军事。日方负责军事,汪方负责政治,结合运用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特务等各种力量,实现中日合作、军政一体、建设模范理想之目标。
苏南是日伪在华统治的中心,被定为首期“清乡”的地区。经过半年多的斗争,苏南根据地坚持了下来,日伪的“清乡”不了了之。1942年底,汪精卫决定把“清乡”范围扩大到江北。在南通、海门、启东全县和如皋东部的3600平方公里内实行“清乡”。汪伪特地为此建立了“苏北清乡主任公署”等机构,实行与江南一样的“清乡”措施,并集结了15000多人的庞大兵力。
面对来势汹猛的日伪“清乡”狂潮,以粟裕为书记的苏中区党委和以吉洛为书记的苏中四分区党委率领四分区军民沉着应战,一着不让,见招拆招,先后粉碎了日伪的军事“清乡”、政治“清乡”、延期“清乡”、高度“清乡”,取得了完全的胜利。
在“军事清乡”、“政治清乡”的同时,日伪坚持“以战养战”“现地存活”的战略,对抗日根据地实行经济封锁,疯狂地进行“经济清乡”,试图通过掠夺南通的资源和南通人民辛勤劳作的果实,来达到供应其侵略战争的需要。日伪把经济“清乡”作为“清乡”的“基点”和“最终目标”之一(1943年4月汪伪《清乡旬报》第五、六期合刊)。《清乡委员会苏北地区清乡主任公署第一期清乡第一次工作总纲》规定:“整理赋税,以清乡主任公署为主体,其业务由该署第二组(财政)督同各特别区赋税管理处办理之”,“为谋提高征税效率起见,必要时可随时运用警察及保安队之协肋”。“清乡”之初,日伪即丈量田亩,改定税率,征收田赋,其后还补征往年田赋。对有的地区实行田赋征实,实物折价不及市价三分之一。摊派苛捐杂税,横征暴敛。伪“如皋(东)特别区公署”屡摊巨捐,其名目有给养捐、制服捐、被单捐、枪械捐、炮楼捐、乡保开办费、自卫费、门牌费、四节(端午、中秋、冬至、春节)慰劳费等,不下20种。还有一种没有名目的“指借捐”,名义是“借”,实际是勒索,指定要多少钱就得交多少钱,分文不得减少。往往前捐未清,后捐又至。海门中静乡一个月中被摊捐10次。启东、启西、吕四3个区有27人无钱纳捐,被日伪以“抗捐”罪杀害。日伪还把群众抓进据点,逼迫家属出资赎“肉票”。仅南通县四安区被绑架的勒索款就达3000万元(伪币)之多。据不完全统计,1943年4月至12月,日伪在海启“特别区”抢劫粮食27.1万斤、家禽家畜60余万只(头)。日伪还建立各种统制委员会,对粮食、棉花、棉布、油料等战略物资进行统制收买。
绝不能让日伪的阴谋得逞!苏中区暨四分区党委在“清乡”开始前和“清乡”斗争中慢慢地增加部署,釆取了一系列针锋相对的措施。
为了适应严重斗争形势的需要,做好反“清乡”斗争的准备工作,提高部队的战斗力和领导机关的工作效率,使机关、部队更加精干,减轻人民负担,1942年12月,苏中四分区根据苏中四地委的统一部署,对县区行政区划做调整,对四分区党政军机构和人员实行精简、调整。通海、通西行署改为办事处,划归南通县政府领导;东南行署将18个小区合并为7个大区。四地委机关工作人员由128人精简为44人,四专署工作人员由221人精简为109人。南通、海启两县的县、区委由282人精简为149人,南通、海启、如皋(今如东,下同)三县的县、区、乡行政人员由3152人精简为1801人。东南警卫团、南通警卫团由2448人精简为1599人。
1942年12月,在苏中四地委扩大会议上,四地委书记吉洛布置开展“三冬”运动,即冬防、冬学和冬耕。“三冬运动”以“冬防”为中心,“冬防”,组织自卫队、民兵,开展军事训练,在四分区组建强大的藏兵于民的人民武装。到1942年年底,419个乡建立民兵组织,拥有民兵自卫队54200人。“冬学”,结合学文化进行坚持抗日、坚定抗战必胜信心的教育,从思想上把300万人民动员起来。“冬耕”,组织人民群众开展冬季生产。会议结束后,很快掀起了“三冬运动”的热潮。鉴于当年灾害严重,农业歉收,四分区组织生产自救。政府成立救荒委员会,组织劝募救济,发行救济公债,开办合作社,开展纺纱、织布等生产自救活动,全区放贷387万元,救济粮165万斤,救济灾民13.7万人,同时组织灾民纺纱织布,生产自救。区、乡兴办合作社170多个,增加营收,共渡灾荒。如皋(东)县加固范公堤曾形成群众运动。如皋(东)县栟丰区垦荒,区政府发动1300多人,在荒田中间开了一条深8市尺、长7里的河道,解决了水涝问题。人民群众在“二五”减租中得到实惠,在灾荒中除了组织生产自救外,得到贷款和救济粮,加强了抗日斗争自觉性。“三冬”运动为反“清乡”打下良好基础。
为了割断“清乡”区内外的交通联系,围歼抗日武装,制造抗日军民心理上的恐怖,1943年4月下旬开始,日伪沿“清乡”区边沿构筑封锁线余万根毛竹,西起天生港,经平潮、林梓至丁堰,再由丁堰向东延伸,经双甸、岔河、掘港、南坎,直至黄海边的鲍家坝,沿“清乡”区边缘,筑起全长近300华里的竹篱笆,沿竹篱笆修碉堡、瞭望哨,设大检问所46个,小检问所100多个。出入竹篱笆,行人需有“良民证”,物资需有“出入证”。日伪将竹篱笆封锁线奉为“清乡”一宝,高叫“篱笆打成功 清乡便成功”、“篱笆打好了 新四军跑不了”。这条绵长的竹篱笆使新四军的活动受到限制,也给周边的老百姓带来深重的灾难。有些群众为了种地、赶集
而穿越或接近竹篱笆时,常常遭到拷打,甚至惨遭杀害。“竹篱笆,硬分家,南边田,北边家,良田荒芜没法种,种好的粮食吃不到它。”这个民谣就是乡亲们当时的真实写照。
为打,沿线抗日军民响应地委“不让敌人打篱笆”的号召,组织多次破拆,并进行了声势浩大的破击战。7月1日夜,三、四分区4万多群众和民兵一起出动,在主力部队、地方武装的掩护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大破击。他们在200多里长的封锁线上,锯倒电杆,收缴电线,挖毁公路,焚烧篱笆,到处火光烛天,日伪军龟缩在碉堡里不敢出动,无可奈何地看着惨淡经营了三个月的竹篱笆被毁殆尽。这就是震破敌胆、名扬苏中的“火烧竹篱笆”。此后,敌人还妄想再修竹篱笆,但已是力不从心。延安《解放日报》记载,“敌由江南运来的大竹子被烧光了,改用小竹子,最后以芦柴代替,现在连鸡也封锁不住了。破击英雄刘之畏一夜一个人能破几里,时常一个人破到碉堡附近,后来人民索性把竹子拔回家当做燃料,或制用具,敌人只好装着不晓得。”
竹篱笆封锁线的焚毁,破除了农民耕种收获的障碍,增强了农民增产粮食保障抗日供给的能力。在破拆运动中,苏中四地委发出《关于在反“清乡”斗争中开展夏收运动的指示》,号召全党同志为反“清乡”斗争的胜利,争取完成夏收任务。各县贯彻了四地委的指示,发动群众进行快收快藏。接着,突击开征了夏季粮赋。根据地军民遵照中央关于一方面打仗、一方面生产的指示,响亮地提出“武装保卫生产”“武装保卫夏收”“武装保卫秋收”等战斗口号,坚持战斗与生产相结合。苏中四专署布置各县、区、乡以武装保卫生产。每到夏秋收割季节,分区部队、县团、区队、乡游击队以及民兵等人民武装力量密切配合,挺进到边缘地区,日夜监视敌人,阻击出扰之敌,打击敌方抢粮抢棉活动,保卫农民快收、快打、快晒、快运、快藏自己的劳动成果。各级地方武装还经常采取中途截击等行动,“虎口夺粮”、“虎口夺棉”,把敌方抢去的粮食、棉花等物资再夺回来。
四分区的广大军民克服重重困难,千方百计发展根据地的经济,以打破敌人对根据地的封锁。四分区发展经济始终把农业放在优先地位,扶持农民发展生产。政府专门发放了农贷,帮助农民解决资金缺乏的困难。在发展农业经济的同时,鼓励发展工业、手工业、运输业、商业。如皋(东)县栟丰区张酵、南楼、古棍三乡纵横百里,有荒田2万亩。1944年开了部分荒田种黄豆,夏季一场大雨淹得颗粒无收。区政府又发动1300多人,花了一个月时间,在中间地带开挖了一条深8尺、长7里的大河,沿岸2万亩荒田变成粮田,还为沿海群众运盐运鱼提供了方便。1944年秋末,东南财政局成立了东南收布办事处,组织农民纺纱织布,并收购、转运土布,解决农民经济困难,保障部队的被服供应。四分区发动群众,举办各种合作社,自力更生,组织生产自给。为保障部队供给,四分区坚持自己动手,克服困难。分区和如皋(今如东)县团在苴镇地区创办的被服厂、毛巾厂、肥皂厂、枪弹厂、修枪所等,解决了四分区部队和县、区武装的大部分物资供应。各地还根据经济斗争的需要,兴设集市。1944年6月,东南行署富余区分别在富安镇西南1.5公里许的香台庙、新河镇东南1.5公里许的王家仓、土地堂西南2公里处的陆家宅,开设了有民兵保卫的敌后流动市场,每个市场设摊20—40多个,供应群众日常生活用品。
“清乡”期间,日伪为了强化对占领区和边缘区的经济控制,加大了税赋征收力度。南通抗日根据地的人民坚决予以,采用“拖”与“反”的方法,日伪征收税赋。边缘区以“拖”为主,组织了“拖捐会”、“反捐会”、“兄弟会”、“齐心会”等多种抗捐税组织进行隐蔽斗争,或利用“两面派”保长与日伪展开合法斗争,或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与敌人周旋,进行“软拖”,最终少缴或不缴。五新乡在控制伪乡保长的情况下,4次罢缴伪捐。中心区以“反”为主,采用组织群众,伏击、阻击日伪军等方式抗敌征收田赋。1943年4月至9月,启西、海中、海乐等区3万人次举行5次反伪捐,使日伪不敢到农村征税。
在1943年4月至1944年10月反日伪清乡的各个阶段,尽管斗争十分残酷,四分区的生存环境和经济条件极其艰苦,特别是“延期清乡”和“高度清乡”期间,四分区被分割封锁,根据地缩小,根据地和游击区的总入口下降,部队减员。但财税人员始終坚守岗位,坚持按时开征粮赋,多收粮食,并切实做好公粮保管,保证了军需政用的供给。南通县1943年完成夏季公粮征收面积93万亩,实征公粮511万斤,占应征任务的97%。如皋(东)县1944年公粮征收超额达成目标。在整个反“清乡”斗争期间,各县每年都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夏、秋两季的公粮征收任务。为获取更多的资金保障,我方财税人员在坚持做好根据地和游击区税收工作的同时,还开辟敌占区税收,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在财政经济工作中,苏中四分区从始至终坚持合理负担政策。实行“有力出力,有钱出钱”的税收政策,各阶级、阶层之间合理负担,除最贫苦者按规定免征外,80%以上的居民均负担了赋税,按照累进的原则向政府缴纳抗日经费,政府不将赋税完全放在地主、资本家身上。1943年5月11日、8月11日,苏中四地委先后发出《关于在“反清乡”斗争中开展夏收运动的指示》、《关于开展秋收工作的指示》,号召全党同志为“反清乡”斗争的胜利,努力完成夏收、秋收任务。四分区突击开征夏季粮赋,在秋季粮赋征收中多收公粮,少收代金,按户征收,抽户保管。根据地的中心区、游击区、边缘区之间负担大体平衡合理。中心区人民负担重于游击区、边缘区。农、工、商各业之间合理负担,商业税收负担低于农业的负担。爱惜民力,尽力减轻贫苦大众负担。坚持减租减息,对封建剥削的地租剥削予以限制,以减轻贫苦农民的负担。在1943年秋季粮赋征收中,对重灾户、贫农和因参加反“清乡”斗争而受损害者,分别给予减免。
四分区的财政经济工作,有效地支持了四分区广大军民的反“清乡”斗争,还为支持整个苏中根据地的抗日战争作出了贡献。在反“清乡”斗争中担任四专署财经处长的马一行同志于1944年春去苏中(三仓河)开会,带去了几百两黄金,支持当时十分困难的苏中区财政,苏中区财经处处长朱毅非常高兴。
反“清乡”斗争,是南通抗日根据地战时最艰苦的时期,也是根据地物资严重缺乏的时期。敌我双方对战略物资的争夺十分激烈。南通抗日根据地与日伪之间展开了一场激烈的物资争夺战。
加强对重要战略物资的统制。粮食、棉花和食盐通称“三白”,是生活的必需品,同时也是根据地对敌斗争的重要战略物资。根据地政府禁止棉粮等物资流入敌伪地区,使得粮棉盐肉不能进城,造成城市市场混乱,日伪军恐慌。但粮食又是根据地的出口产品,不允许出口,根据地多余的粮食无销路,就会出现谷贱伤农的问题。通常,根据地政府对粮食贸易来控制,即粮食不随便出口,而由公营公司、合作社和有组织的商人团体以及运销小组组织出口。苏中四分区颁布《粮食管制条例》,规定不准将根据地的大米、元麦、玉米、黄豆外运资敌。食盐方面,南通根据地的盐务管理机关加强食盐管理,执行销盐税票制度。盐民销盐必须向督煎员报告,由督煎员实地检查、过秤,然后开票放行,如不报告而自行销售,一经发现即当私盐论处,轻则批评教育,重则处以一定的罚款。当时征收盐税的验票,由两淮盐务局统一印发,盐商凭此税票可在根据地内销售畅通无阻,无票者,作私盐处罚。棉花方面,在抗战期间,为减少敌方掠夺,苏中四分区号召农民将可种植粮食的棉田改种粮食。政府还适当提高纱、布价格,鼓励农民将所产棉花自纺自织。
在反对日伪经济掠夺的斗争中,各地地方武装和民兵采取各种游击战术,努力夺回被抢物资,捣毁日伪仓库。海东区队捣毁了日伪在悦来镇的仓储机构善堂仓。启西区队和民兵有一汉袭击北新镇日本洋行,缴获大米、面粉、棉花数万斤。如皋(东)大豫乡民兵多次夜袭大豫镇据点,夺回被日伪掠夺去的棉花。1943年10月,南通县三余区队和财税人员一起,在得到情报后,迅速插到货隆镇伏击,一举截获了日军的经济掠夺贸易机构江北公司的两船皮棉。1944年春,驻双甸伪军拉了大批民夫及40多辆小车,到四季乡蒋庄抢夺粮食。正当敌人起运之际,县警卫团一个营根据情报从20里外赶来,在民夫配合下,一举击溃敌人,夺下了全部粮食。武装部队还通过攻占敌据点,夺回被敌伪抢夺的物资。
深入敌占区开展贸易。未解决军民急需的物资匮乏问题,南通根据地想方设法,深入敌占区组织货源,打开封锁渠道。抗日民主政府动员根据地一些稍有胆量的商人和小商贩进敌占区做生意,带土产品出去,买民用工业品回来。同时,创造条件,让敌占区的一些商人偷越封锁线,来根据地做生意。如皋(东)苴镇是新四军一师三旅和苏中四分区驻地,部队、机关、工厂、医院等的扩大和增加,对副食品和生活用品的需要量慢慢的变多,镇上原有的工商户已不足以满足供应,唯一的办法是到敌占区去采运。当时苴镇每天都有几只船,夜间从马塘东锁碑桥处偷越封锁线去石港,装运酱油、酱制品和其它日用品回来供应。南通县金沙、正场、金余等地的商贩也于夜间冒险从掘港东的大港桥附近偷越封锁线,源源不断地把布匹、日用品运来苴镇销售,再带回苴镇的土特产和海产品。
民主政府有意识地培养革命商人,到敌占区去购买军需用品。如皋(东)苴镇三友商店店主季敦廉受新四军一师三旅司令陶勇的委托,邀约一些爱国商人,通过不同渠道,一起采购部队所需物资。在陶勇的直接关怀和指导下,办运军需物资的队伍发展到近50人,分布在如皋(东)苴镇、掘港、马塘、长沙等地。这支队伍帮助部队到上海等敌占城市,采购花旗硝、硫磺、硝酸、盐酸、氯化钾、西药、、电讯器材、摄影器材、布匹、颜料等军工用品,还注意探听、收集多方面的消息,特别是军事情报,并接受委托,接送我方人员。陶勇的爱人朱岚产期临近,委托季敦廉和部队的两位班长护送去镇江。季敦廉在南通被敌伪逮捕,面对严刑审讯坚不吐实,始终咬定是商人。后经陶勇司令设法营救出狱(筹集重金保释)。出狱后,季敦廉不改初衷,继续奋战在军需采办一线。
当时,部队急需配备冬季服装,委托冷德厚从速外采原料,但是,敌人水陆交通封锁严密。“天大的困难,也要克服!”冷德厚通过南通三和布庄的关系,很快采购到了大批细布和汽油灯,陆路运输目标大、易暴露,水路比较安全。货船行至海安、东台交界的堡河,遇到了关卡。“你们上岸借几只杀猪盆,我有用处。”冷德厚把随从和船工召集起来吩咐。借着夜色,冷德厚从容指挥随行端起一盆盆货物绕过哨所,运到下游。然后,空船过卡,再将货物装船。冷德厚随船押货,航行100多公里。第二天傍晚,将数百匹细布和几十盏汽油灯安全送达。陶勇司令员拍着他的肩膀说:“老冷啊,还是你有办法!”
民主政府在敌占区秘密开设贸易企业,采办根据地急需的军需民用物品。苏中四专署财经处派商人在日伪重要据点南通县金沙镇开设棉花行,借以卖出当地生产的棉花等,购进根据地所需的物资。
反“清乡”斗争前夕,苏中区党委决定利用伪军内部闹矛盾,伪军头目张北生大量扩充自己势力的机会,由汤景延率领通海自卫团打入伪军内部。汤景延部打入伪军内部后,利用分散驻防的机会,控制了长江边上的宋季港、牛洪港、青龙港。他们抓住伪军经商的机会,开办了“协记公行”,进行粮食、畜禽、蔬菜等贸易,为根据地筹集款项,购买运输药品、布匹等军需物资。
我方很多到敌占区采购人员都注意利用日伪军关系,贿赂伪军,采购押送物资。如,苴镇商人季敦廉、刘兴国到上海购回一批制造炸药的军工材料,在海门麒麟镇南哨遇到伪军的盘查,当时炮楼上日军端着枪直逼哨口。季从身上先掏出2个金戒指,哨兵嫌少。季又掏出个2金戒指,得以放行。又如南通刘丞初上海搞来物资,贿赂伪军“工人总队”、“保安队”,他们还派士兵坐在船上,从天生港一直押送到唐闸河口,再分装小船运往新四军控制区。
南通根据地还依托苏中军区海防部队,开辟海上贸易交通线,将我方人员从上海采购的各种紧缺的军需民用物资,源源不断地从上海运往根据地。
1942年11月,为了做好反“清乡”斗争的准备,粟裕来到如东何家灶,在苏中海防大队的基础上建立了苏中军区海防团,由陶勇兼任团长,罗湘涛任政委,吴福海任副团长。1943年春,陶勇又收编了沿海杂牌武装孙仲铭(孙二虎)部和陆洲舫部,分别编为海防二团、三团(均隶属海防团)。海防团由此扩建为苏中军区海防纵队,陶勇兼任纵队司令,陆洲舫任副司令,下辖三个团,吴福海、孙仲铭、陆洲舫分别担任一、二、三团的团长。当时无法造兵船,只能用木帆船。海防纵队用船,一般由渔会派船,海防纵队向船户承租缴租金。海防纵队在吕四、南坎、北坎、环港、弶港等港口,最多时征用四五十条船。粟裕在当时说,这是中国领导的第一支海上武装,一定要干好。从此,海防团驾驶着木帆船战斗在几百里的黄海海面上,为华东军区海军的组建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反“清乡”形势紧张的情况下,海防纵队在沿海各港口征用50多条船,将兵工厂、被服厂、医院、药库、印刷厂等的设备、物资全部装载上船,在海上航行六七天,安全到达盐阜地区的废黄河口。一师军工部也曾搬到何家灶,靠近海防团。海防团在海上过着极其艰苦的生活,他们吹海风,顶恶浪、战海匪、战日伪,越战士气越旺,越战队伍越壮大。
苏中军区暨四分区依托苏中军区海防部队,开辟了一条海上运输专线。海防纵队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打破敌人封锁,运输军需民用物资,保障我军及根据地物资供应。海防纵队控制了沿海重要港口和滨海地区,从盐城的斗龙港,经东台的弶港、如皋的环港,到南通的吕四港,构成了相对安全的滨海基点,成为苏中根据地的后方基地,活动范围南到长江口,北到连云港,在敌人的严密封锁下,建立了一条海上运输线。贸易交通线主要分两条,一条是南下去上海、浙东根据地的贸易线,另外一条是北上去山东根据地、胶东的贸易线,其中去上海的贸易线路是主要交通线。新四军第一帅采办科长张渭清遵照粟裕的指示,按苏中军区财经处的要求,秘密到上海采办军工设备、器材和原料并延聘技术人才。吴福海指令启东郁家镇联络站负责人朱廷宰和陆洲舫配合张渭清进行工作。陆洲舫、朱廷宰在吴淞、浦东、崇明、上海市区有众多的青帮兄弟和门徒。伪吴淞海防大队上校大队长吴老九就是青帮成员。张渭清和他从生意经谈到国家、民族的前途,经过深入争取,驻守吴淞口的伪军听命于新四军。其时,张渭清等在上海浦东开设宝丰渔行,利用渔行的合法地位,掩护根据地的采购和运输工作,为海船出关作店保,暗中采购各种军需物资,如、弹药、硫磺、旧电影胶片、西药、无缝钢管、电讯器材、车床、刨床、印刷机、印钞机、白报纸、油墨,甚至连敌人控制最严的汽油也买来了。这些从上海采购到的物资,都是由海防纵队通过吴淞口,经海上先送到启东,再转送到弶港交苏中军区。电影《五十一号兵站》就是这段经历的写照,当然其真实的情况比电影上所反映的复杂得多。
同时,苏中海防纵队还积极从海上沟通与山东根据地、苏北根据地、浙东根据地的联系,发展同其他根据地的贸易,互通有无。如将南通等苏中根据地的棉花、粮食等土特产运到胶东,换回所需地雷、步枪、硫磺、花生油等物资,有力地支援了战争和人民的生活。
海防纵队开辟了海上交通线,打通了苏中与浙江和山东的南北交通,从上海等大城市源源不断地运来军用物资;保护组织渔民下海,发展生产,保障供给,发动盐渔民建立自己的武装,保护自身的利益,巩固苏中海防,并负责敌占区与根据地间的交通联络和护送干部往来,在反“清乡”斗争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凡是从根据地派往江南的干部,或从江南转往延安去的干部、高级知识分子以及出席苏中区党委会议的干部,大多由海防纵队负责护送。从上海请来的印刷技工、军工以及投奔根据地的知识青年,也大多由海防纵队负责转送。
为维护海上交通运输,保护沿海人民生产,海防纵队多次与海匪、日伪海上武装作战,付出了代价,也取得了胜利。如1944年6月17日和18日,海防纵队分别在吕四港东南海面上,两次围歼日军海上运输艇,生俘日军9人,缴获运输艇2艘和一批军用物资。
海防纵队平时保护渔民下海打鱼,掩护海上交通线;战时掩护一师机关、后勤单位和山炮连到海上隐蔽。这支海防部队,当时是新四军、八路军中第一支“土海军”,后来又成为人民第一支海军部队华东海军的组成部分。海防纵队的活动震惊了日方,日本出版的《朝日新闻》惊叫:“华中沿海从连云港起到上海止,有游曳不定的水兵”。
沿海根据地人民积极参加海上运输。1943年秋,如皋(东)县沿海一带组织20艘海船,运送l00吨公粮(小麦)往山东。由于日伪对海域严密封锁,运粮海船在王港闸停泊近3个月。后由海防纵队派兵护送至黑水洋,经四天三夜航行,将粮运抵目的地,回来时从山东运回地雷、榴弹等物资。1944年农历正月三十,如东县又派出海船l条,运载公粮去山东。在海上航行l0余天后,与日军巡逻艇相遇,全船军民奋力抗击,终因寡不敌众,全部壮烈牺牲,粮船被日军拖至青岛。
货币斗争是对敌经济斗争的一条重要战线。在抗日根据地发行和流通抗币,对巩固和扩大根据地,支援抗日战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抗日战争期间,我方货币是1942年11月1日江淮银行成立后发行的江淮币(抗币),日伪方货币是1941年1月成立的汪伪中央储备银行发行的中储券(储备票)。当时在市场上通行的法币是政府1935年通过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1936年1月增加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纸币。关金券(海关金单位兑换券)为1931年5月中央银行发行,作为缴纳关税使用,并不参与流通。1942年4月1日,民国政府宣布关金券以1元折合法币20元的比价,与法币并行流通。
抗日战争中的对敌货币斗争,是根据地军用抗币巩固发展抗日经济与日伪顽运用货币实行经济掠夺的斗争,大多数表现在比值和阵地两个方面。比值是指依据市场动态确定抗币同法币、伪币不同的比值。阵地,是指在根据地市场上以抗币为主要通货,对法币和伪币进行有区别的利用、限制和打击。“稳定币值、巩固阵地”,是我方的金融政策,也是对敌货币斗争的目的和成果。这一斗争从抗币发行之际就已开始,在反“清乡”斗争中更为激烈。因抗币开始发行数量少,未能形成牢固的基础,在反“清乡”斗争的准备阶段和第一期“清乡”期间,我方的斗争策略是联合友币(法币,江淮币1元作法币5元),一起敌伪币。1943年11月取得反“清乡”第一期斗争的决定性胜利后,江淮币阵地得到恢复和扩展,慢慢的变成为根据地流通的本位币。敌伪排斥法币、使用伪币,再使沦陷区的法币冲回根据地,因游资过剩,争购物资,致使四分区根据地物价飞涨。如通如一带,猪肉卖到1斤8元,日光肥皂卖到1条9元,而盐阜区猪肉仅每斤3元左右,日光肥皂每条仅3.5元。为了稳定四分区根据地的经济发展形势,我方对法币采取了限制、排斥使用的办法。一是提高抗币对法币的比值,从1:5调高到1:12。二是公布在根据地流通的六种法币:小钢板十元法币(中央银行卅年版)、小青龙十元法币、中央银行廿五年版五元券、中央银行廿五年版十元券、中央银行廿五年版五元券(英国华德路公司制)、中央银行廿五年版十元券(英国华德路公司制)。三是征收税款只收中央、中国、交通三家银行发行的法币。四是禁止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钞票在根据地流通,禁止中国银行万寿山图案的五元券(“黑蛋包”)在根据地流通。五是对陈旧破损的钞票限制使用。不破不损、号码齐全、版纹清晰之中、中、交法币,照票面八折使用;不缺口、不剪边、不渍污、不洗刷之中、中、交法币,一律十足使用。采取种种限制措施后,流入根据地的法币日益减少,在根据地流通使用的法币又被大量推向沦陷区,换回所需物资。法币逐渐退出四分区的流通领域,至1944年初,法币在四分区根据地市场上已不多见。
日伪极力把中储券推行到抗日根据地和游击区,掠夺物资和财富。我方严禁中储券在根据地市场流通和使用,与其不建立关系,也无比价。不建立关系不等于不发生关系。在反“清乡”斗争初期,四分区全部游击化,在敌占区、游击区收缴公粮、征收税款,群众手中没有抗币,常以中储券代缴。对投机商人为争购物资带进根据地的大量中储券予以没收。我方将收兑和没收的中储券到敌占区采购军用物资和军需民用物品;换取黄金,进行保值。为伪币向根据地的流入,我方严密管理出口物资,实行“以物易物”,使敌方不能任意收买根据地的物资。
反“清乡”斗争中,四分区地处日伪顽的夹击中,政治环境复杂,经济条件恶劣,在各级抗日民主政权中,不时有干部为了个人私利损害群众利益,贪污浪费腐化堕落的情况出现。这对顺利开展反“经济清乡”斗争是非常不利的。在1944年上半年,“贪污浪费现象普遍严重的存在着,在乡级干部中可以随便动支公粮余利贪污,一个副乡长贪污达十万元,在区级干部中超越职权任意挪借,吕四区未经上级批准私自挪借近贰百万元之巨,造成财政制度之严重混乱现象”。
肃清贪污浪费,纯洁革命队伍,是顺利开展反“经济清乡”斗争的前提。为此,苏中四地委在1944年5月16日作出《关于克服贪污浪费现象,巩固组织解救财政危机指示》,强调指出:贪污浪费“这种倾向不仅在财政上已造成我入不敷出的严重危机,而且也在思想上政治上严重威胁着我们各种组织,如让它发展下去(现在还在发展着)将会大大削弱我们的战斗力,会破坏我们党与群众的关你,妨碍党的巩固以致影响到斗争的坚持,这一问题一定要引起我们全党严重的警惕。”四地委决定,当年6~8月在各县区在职干部中开展夏季整风,展开思想上反贪污反浪费的斗争与教育。在整风中,区乡级干部应切实进行思想动员与教育,展开自我反省,达到从思想上政治上认识反贪污浪费斗争的意义,以杜绝这一倾向的蔓延与发展以致肃清。根据地的党和政府在整风中对党员、干部加强思想理论和组织纪律观念的教育,增强各种腐败因素影响的能力。在思想教育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财经制度,制定法律法令约束党政机关干部及公务人员,并对腐败分子严厉惩处,有效地防止了腐败现象的产生。为了监督财经制度的执行,根据地不定期地对财经工作进行整顿检查,以此督促财经工作的有序进行和杜绝贪污浪费现象。为惩治和防范贪污浪费,苏中区在1944年颁布了《苏中区修正惩治贪污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公务员贪污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处死刑或徒刑。这些款项是:盗卖公家财物者(包括公粮公草税票军火等一切公有财物)、受占或窃取公有财物者、拐带公有财物潜逃者、收受贿赂者、建筑军用工事或购置办公用品从中舞弊者、擅自提取或截留公款及以军用舟车马匹装运违禁和漏税物品者、意图营利私自动用公款者、借势或借端勒索勒征强募财物者;意在图利扰乱金融或违背法令收募捐款者、收募款项征用土地民伕财物从中舞弊者、侵占,或窃取社会公益团体财物者。条例明确,贪污财物在价值抗币1000元以上或抗币1000元以上者判死刑。《条例》规定,各机关主管人员对所属职员如因监督不周致使有贪污行为者,除贪污人员应依法惩治外,其主管人应受失察处分。如有意纵容,并得按其情节轻重分别惩处,其在本机关之人员有知情不报者,亦得酌情受连带处分。这一惩贪条例规定了各机关主管人员的职责和有贪污行为人员严厉的处罚标准,为防范和惩治贪污分子提供了法律依据,表明了肃清贪污、廉洁吏治的决心。各级抗日民主政府对于贪污行为的处理非常严厉,一经发现严惩不贷。1943年10月,四专署财经处长萧朗有贪污公粮等错误行为,四地委撤销其财经处长职务,同时派员送他去苏中党校学习。后萧在党校逃跑。11月8日,苏中行政公署委任马一行为四专署财经处处长。
历史是现实的教科书。回顾南通抗日根据地军民粉碎日伪“经济清乡”取得全面胜利的历史进程,有三方面的历史经验值得记取。
第一,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苏中区党委和四分区党委是南通反“清乡”斗争的主心骨、定盘星。两级党委坚决贯彻执行毛主席、党中央制定的对日斗争战略,在反“清乡”斗争的各个时期,对敌伪军事、政治、经济、文化、思想每个方面的“清乡”,釆取针锋相对的克敌制胜的斗争方式,慢慢地增加部署,终于完胜。就反“经济清乡”而言,在敌伪“清乡”前精兵简政、发展生产,打牢了胜利基础。在斗争中,又及时作出调整、加强部署,引领物资战、货帀战、赋税战等全胜。如,在“军事清乡”和“政治清乡”的1943年5月、8月,四地委两次发出指示,提出夏收运动和秋收运动的方针及具体任务,并对粮赋征收工作提出具体实际的要求。在“延期清乡”、“高度清乡”期间,四地委、四专署6次发出与财政经济工作有关的文件。这些文件是:1月1日四地委关于财经工作的决定,2月15日四地委关于开展救济运动的指示,2月四地委关于发放农贷的指示,5月上旬四专署关于加强财经工作克服财政危机的决定,5月16日四地委关于克服贪污浪费现象巩固组织解救财政危机的指示,8月25日四地委关于秋季工作的指示。为客服严重的财政危机,四地委、四专署加强了对财经工作的领导,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有:积极开征粮赋,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加强税收工作,调整征税方法;实行财政高度集中,改善财务管理;贯彻增产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组织生产自给,节约财政支出;开展救济运动,帮助群众解难。经过努力奋斗,财政危机得以克服,在5月至10月对日伪的夏秋季攻势中,广大财经干部积极组织粮草和钱物,保障了部队和党政人员的供给。
第二,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武装斗争的方针。苏中四分区的反“清乡”斗争,是我党领导下的抗日民族解放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坚守铁的纪律的人民军队,是反“清乡”斗争取得胜利的重要保障。“清乡”是敌人运用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相结合的总体战,这一总体战是以敌伪的军事力量为后盾的。四分区在组织上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在斗争方式上,坚持武装斗争为中心并达到坚持原地斗争的目的,同时开展其他各种各样的形式的斗争,使武装斗争与非武装斗争相结合,军事斗争与政治斗争、经济斗争、文化斗争相结合,公开斗争与秘密斗争相结合,这是完全正确的。反“清乡”战斗打响前夕,我方先发制人。1943年2月23日,粟裕亲自指挥特务一团发起曹家埠战斗,把轻易不用的山炮拿出来参战,全歼伪军1个营200余人。七团、南通警卫团和东南警卫团乘胜拔除孙家窑等12处据点。反“清乡”斗争中, 7月1日,火烧竹篱笆300里,焚毁封锁线月,粟裕指挥新四军一师在华北日本派遣军与华中派遣军结合部发动了车桥战役,解放了淮安、宝应以东广大地区,打乱了日伪“扩展清乡”和“屯垦”的阴谋,有力地配合了四分区的反“清乡”斗争。车桥战役后, 1944年6月26日,粟裕发动和指挥了南坎战役,取得重大胜利。以上列举的是粟裕组织和指挥的几次著名战役。至于四分区和各县团地方武装、民兵举行的大小战斗和杀敌业绩不胜枚举。需要指出的是,在 “清乡”期间,日伪千方百计破坏根据地粮赋征收工作,我方税务机关经常遭到敌人的袭击和武装土匪的骚扰。为了武装保护税收工作的要开展,苏中四分区税务管理局、各县级税务局和所属分局及其管辖地区分派所都依靠地方武装和民兵开展税收工作。在人民武装力量的保护和配合下,我方财经干部经常活动在水陆交通要道并穿插到近敌边缘地区,开展查征,反对偷税,有时还通过据点里的内线关系,冒着生命危险深入到敌人据点里去征税。正是这种武装征税护税,保障了粮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理念。在革命战争中人民群众是真正的铜墙铁壁,任何力量也打不破的铜墙铁壁。曾全程领导苏中抗日根地军民反“清乡”斗争的粟裕同志在总结中深有体会地说,“这是人民斗争的胜利”。在反“经济清乡”的斗争中,南通抗日根据地的党政军机构和各级领导坚定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在财政经济工作中,苏中四分区从始至终坚持了“大仁政”的财政思想。坚持合理负担政策,尽力减轻贫苦大众负担。同时想方设法,帮助人民度过暂时困难。日伪“清乡”对苏中四分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空前灾难。仅1943年4月--12月的9个月中,日伪在东南地区(海门、启东)勒索的伪捐多达2.5亿元,抢劫粮食3617石,家禽家畜60多万头。1944年2月15日,苏中清四地委发出《关于开展救济运动的指示》,要求各县赈济在“反清乡”斗争中倾家荡产流离失所的干部和群众。四分区各级政府专门建立了救济委员会。全分区先后拨出救济粮7000余担。同时还开展了捐献运动。第一批捐献的计现款26万余元、大米1800余斤、杂粮300余斤。东台、台北两县相关的单位和各界人士先后捐献粮食9900余斤、现金38万余元(法币)。为帮助恢复农业生产,苏中四分区发放农贷、兴修水利,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上的困难。四专署发放农贷粮1.5万担,其中分配给南通、如皋(东)、东南各5000担。除了人祸之外,还有天灾。在“清乡”期间的1943年、1944年都发生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很大困难。根据地及时开展救荒工作,调拨资金、粮食,用于救济和发放农贷,并发行救荒公债,及时赈济,组织生产自救,互助互济,帮助数十万灾民渡过春荒,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更加信赖。日伪下乡抢劫时,广大群众“坚壁清野”,疏散转移物资,使其一无所获。各地群众创造了许多经验,如发现日伪下乡抢劫时,即把鸡养在遮盖着隐蔽物的泥坑里,把猪赶到麦田或玉米田里,把粮食装进缸里埋在地下,把柴草全部盖在屋顶上。抗日民主政府和部队的布匹、粮食、钞票、税票等部分分散保管在群众家里,广大基本群众响应四地委提出的“要切实保藏好公粮、公产,爱惜政府和军队的公物”的号召,成了可靠的义务保管员,日伪搜不到,抢不到,烧不到。为了全力支援反清乡斗争,人民群众坚持搞好生产,抢收抢种。每逢夏征、秋征,一经动员便立即缴粮送草,快缴、快运、快藏。广大群众主动配合我方财税干部查缉走私,反对偷税、漏税。正是在反“清乡”斗争中,抗币成为根据地的主要货币。坚定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集体智慧和力量,放手发动群众,是我们‘反清乡’斗争的胜利之本。假如没有广大群众的参与,就不可能有反“经济清乡”斗争的完全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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